1.项目概况及比选条件
为加速推进蜀道集团产业协同工作,加快“保理+ETC”业务产品研发落地,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选聘ETC业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商,为公司提供技术及运营服务。本公开比选项目为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ETC业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比选人为: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总体概况
2.1 项目名称: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ETC业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2.2 比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公司定制开发ETC业务平台,提供系统建设与运维、以及业务办理、用户账单查询、还款状态管理、系统维护及用户投诉处理等业务运营服务。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4.1 工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经验收合格的产品交付比选人。
2.4.2 免费服务期:产品验收合格、产品交付比选人后的30个日历天。
2.4.3 系统架构要求:
ETC业务平台开发服务由客户终端、后台管理系统组成。客户终端是信息数据的全部来源,通过客户终端操作数据至后台管理系统保存。包含交通信息数据模块、账务管理系统模块、及其他模块(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所有数据应满足统一、安全管理。
2.4.4 业务功能要求:
① 个人及企业信息管理:基本信息及图像留存。
② 车辆信息管理:车辆参数及图像留存。
③ 账户信息管理;账户开户、出入金通知、余额查询。
④ 渠道管理及分润:自动实现渠道分润及计算。
⑤ 产品设定多元化:产品能自由设定各种期限及费率。
⑥ 线上合同签署:定制化合同线上签署。
⑦ 预留对外接口:实现与本业务相关合作方的系统互通。
2.4.5 业务运营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交易短信发送、业务咨询及还款提醒、客户电话、逾期催缴、电子签章、投诉处理、以及与业务相关合作方产生的其他运营服务。
2.4.6 服务团队及管理要求:
① 开发技术团队需有相关系统开发经验。
② 营运团队,主要服务于各合作方并配置系统运维团队。
③ 人员配置以及资质情况。
④ 如需驻场开发,制定开发人员增减变动及岗位调整的管理要求、工作质量要求、日常工作应遵守的相关制度规定等。
2.4.7 实施计划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如项目需求分析、设计的完成截止时间、基准版本测试完成的截止时间、验收完成的截止时间、正式上线运行时间等。
2.4.8 交付文档要求:
①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根据前述服务要求提交《服务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
② 验收阶段完成时,需提交《测试报告》、《产品部署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用户手册》等。
③ 以上文档后续因实际情况引发的变化要同步更新。
2.4.9 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归蜀道(四川)商业保理公司所有。
比选申请人根据以上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具体服务方案,以定制开发ETC业务平台保障数据安全稳定为核心,以系统运维及业务运营服务为重点,并包含企业优势、人员配置、时间期限设置、验收标准与方法、维保与培训、业务办理、账单查询、还款状况查询、突发事件与纠纷处理等内容,确保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具备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并具有15人以上规模,根据实际ETC业务服务范围配备具有相关经验或技能的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身份证、单位用工合同等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具备行业相关建设经验及相应开发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诉讼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没有处于市场禁入期间,不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比选技术要求与评审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比选申请人需按要求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数字认证证书(含签字和签章)。具体要求参照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shudaojt.com/)。
4.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自2024 年 8 月 19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10 时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ETC业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逾期递交的文件比选人将不再受理。
6.2 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开标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
6.4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6.4 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7.发布公告
本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和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dzbkg.com/)上发布。
8. 比选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比选申请人应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比选申请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装入比选文件。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ETC业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比选保证金 (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若比选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比选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比选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最迟将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
8.4 本项补充:比选申请人提交虚假投标资料情形,将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以下情形视为比选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
(1)比选申请人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以他人名义投标;
(2)比选申请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业绩或业绩数据,以及虚假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投标资格条件产生实质影响;
(4)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投标保函的。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蜀道集团大厦9楼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28)60801297
特此公告。